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及甘肃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硕士生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就其思想政治品质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的知识、技能缺陷等通过笔试、口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的进一步考查。
(二)各学院要制定、完善和细化适合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形式、办法和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同时也要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察。各学院要严格复试程序,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复试工作选拔的质量。
(三)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计划如期完成,各学院要及早准备复试工作,做好复试办法制定、复试安排和考生调剂等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复试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复试工作稳步推进。
(四)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进行(个别可按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学科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五)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外语测试由学院安排,主持外语测试的教师至少两人。
(七)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八)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回避。
(九)推进导师和考生互选制,具体办法由学院制定。
(十)学院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如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复试安排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学校硕士生复试录取的基本原则,指导和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核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
(二)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硕士招生指标的分配,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报批各学科专业的调剂和线下复试考生,组织和协调全校的硕士生复试工作。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完善学院硕士复试标准和办法;成立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确定调剂考生名单;负责学院专业课笔试考试和评卷(含加试课程的命题、考试和评卷);负责制定学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负责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负责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定指导教师;负责复试的过程和结果,并负责解释对复试结果的质疑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复试考生的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并提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建议名单。
(五)学校委派相关领导及纪委监察人员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录取质量。
三、招生计划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计划)见《天游ty8检测中心2017年分学院硕士招生计划》(附件2),各学院按学校分配的统考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包括农村师资计划)包含在下达的总指标内。
非全日制计划和全日制计划不得调整使用;全日制计划内,学术型计划可以调整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得调整到学术型学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包括在学校分配的硕士统考招生计划之内。
四、复试名单确定
(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专业、领域)《2017年天游ty8检测中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主管领导,按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00-130%、以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调剂考生由学院确定名单,研究生院审核。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农村教育硕士生和已接收免推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二)各学院按《天游ty8检测中心2017年分学院硕士招生计划》中所列统考招生计划组织复试,在一级学科内招生计划可以调整。考生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或复试人数比例)的学科专业,可安排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三)按复试分数线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确定少量理论基础扎实、有培养前途的线下考生(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参加复试。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由考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请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内容和形式
(一)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完成,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国家、甘肃省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要求及条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考生报考信息以2016年11月11日前信息为准)。往届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注册备案表,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
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课笔试;2. 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学位会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由各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务,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总分,占复试笔试总成绩的10%。
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内容、形式要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具体由相关学院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
(三)复试形式
1.除艺术类、教育硕士等个别学科外,所有学科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笔试科目的制卷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考试时间2小时,评卷工作由各学院组织。
2.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面试开始前先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结束后填写《天游ty8检测中心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复试考核登记表和录像由各学院保存备查,保存3年。
3.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结束时应给出得分。
4.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加试课程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适当并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内容重复,必须按照提前公布的参考书目进行命题。报考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可以进行加试,加试原则和范围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跨专业加试科目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相同,不单独命题。
6.部分特殊学科可在复试期间增加实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院自定,成绩反映在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当中。
六、调剂原则及程序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2017年国家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5.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学术型专业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与情报、审计)考生可以调剂到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管理,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学术型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和少干计划考生的调剂。
9.我校复试分数线高于国家B类地区初试基本要求的学科或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10.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11.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由研究生院审核。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和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不予录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申请。填写《天游ty8检测中心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学院审核。全面了解调剂生情况,依据学校调剂原则择优确定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定的调剂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4.学院组织复试。学院对确定的调剂考生组织复试,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5.学校发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
七、复试日程安排
3月21日前,研究生院协同各学院确定拟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各学院上报本单位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附件4)及复试工作安排(包括笔试科目考试地点、同等学力加试和各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到学院网页和信息公开栏,并在教育部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3月22日至4月1日,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前各学院安排专人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做好资格审查,并发给考生复试工作安排。复试考试当天上午7:30,各学院派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试卷和答题纸,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从系统中上报复试结果,从系统打印《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
学校安排四次体检,时间分别为3月22日、3月24日、3月28日和3月31日,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八、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艺术体育类考试比例可做适当调整,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安排中公开。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在4月2日公示。
(三)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时,若复试合格须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以后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六)进入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情况下,按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志愿分别进行录取。生源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录取。
(七)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九、其他
(一)复试期间应注意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考生的政治和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情况等。
(二)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甘肃省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学院向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专门用于学院硕士生复试各项开支,不得额外收取其它费用。
附件:1.天游ty8检测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5.天游ty8检测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